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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研究生申请条件:申请人本科成绩80以上,或GPA3.0以上
申请人在中国的大学所修专业受加拿大大学的硕士录取之评估的依据主要是其课程设置和成绩。课程设置必须等同于加拿大大学本科同专业或相似专业的课程设置;或其同等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时和学分不少于加拿大的相关课程的要求。否则,申请人可能不被录取或被有条件录取,其先决条件主要是去加拿大修补本科期间的相关基础课和专业课。层面越高的加拿大大学的有条件录取所出据的录取信条件越苛刻,其内容对学生申请签证有一定的影响。
目前,中国大学的理工科绝大部分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加拿大大学同等专业的课程设置最为接近,所以,学理工的申请人最容易被加拿大大学研究生院所接受。至于申请人的成绩要求通常是学生的至少前三年的或四年的全部成绩以百分制的80分或以上者为可接受成绩。即其GPA(GRADE POINT AVERAGE,即平均绩点)为至少3.0以上。